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国庆节假期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5〕10号)要求,现将实验室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教学单位和实验教学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统筹,落实好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后续督促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教学单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未取得安全准入资格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强化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工作要求如下:
 1.具体检查内容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环境与管理、水电安全、危险品储存、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十三个方面(详见附件1)。 
 2.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成立专项检查组,召开动员会,制定检查方案。
 (2)对照项目表检查要点,开展全面自查,建立纸质档案或电子文档,材料齐全。
 (3)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9月29日前)
 1.各实验教学中心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组织相关教职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专项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检查内容,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各教学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自查台账,对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对所有问题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学校抽查(9月30日)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检查情况,组织抽查。
 (三)提交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30日16:00前完成本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发送至教务处邮箱,报送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召开本工作安排的会议记录(含照片)、《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自查台账(2025年)》(附件2)。
  
 联系人:王永强,88253690  办公地点:教学与研究服务中心
 联系邮箱:jwcsjk@sdycu.edu.cn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自查台账(2025年)
  
 教务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