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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3     点击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23〕15 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五大评价改革主体,对评价的重点、体系、机制、标准、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系统部署我省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为抓好《若干措施》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在学校落实落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事关教育强国成败,《若干措施》是我省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党的二十大以后省级层面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重磅文件,是指导我省未来一段时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指导构建各类主体评价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所属人员原原本本学习,特别是要通过专题宣讲、主题征文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切实掌握《若干措施》的精神要义,把握改革的政策内涵和工作要求,增强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要积极搞好宣传解读

各教学院部要加大《若干措施》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骨干教师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我校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部署要求、好的做法;各教学院部院长、副院长要带头撰写心得体会、解读文章,增进师生共识,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和人才观。人力资源处要将《若干措施》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持续深化宣传引导,及时解疑释惑,营造改革良好氛围。各单位好的心得体会、解读文章,学校将推荐到省教育厅《山东教育报》教育评价改革专栏予以刊发。

三、要细化贯彻落实措施

各教学院部要将贯彻落实《若干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 2024 年重点工作,对照有关要求,找准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研究制定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找准推进路径、工作方法和有力抓手,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

中共山东英才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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