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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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1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强化教学资源建设,鼓励广大教师撰写或开发案例,总结凝练实践理论,积极推动教学案例在教学中的应用,现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暑期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活动,组织开展案例库建设,具体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努力建成一批高质量的教学案例,推进以能力培养为重点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提高培养质量。

二、基本要求

(一)案例库建设以专业为单位,案例库内容应尽可能覆盖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避免案例过于集中于某一领域或极少数课程。

(二)案例库建设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把案例内容。

(三)案例库中的案例,应当根据所依托的专业特点,以提升学生能力为导向,反映相关行业企业对专业课程教学的需求。案例素材应来源于行业企业一线,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四)案例应结合社会热点问题、领域内重点问题、或实践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原创性案例不得少于案例总数的30%。

(五)每个专业案例库中应包含30个左右的案例,形式可多样化。案例库中的案例一般分为综合课程案例、单一课程案例、知识点案例。综合课程案例是指涉及多门课程知识的案例;单一课程案例是指只涉及到某一门课程多方面教学内容的案例;知识点案例是指只涉及到某一门课程中某一特定知识内容或知识点的案例。根据类别不同,字数在3000-10000字/个。

(六)案例库中的每个案例,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1.真实性。案例取材可通过调研、采访、参与或从已有文献资料中摘编等方式获得,其内容必须真实,个别具有保密性的内容或数字可在合理范围内处理,但需注明。

2.典型性。案例内容要在所属学科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所学的相关理论知识。

3.客观性。案例应是从客观角度陈述,与实践紧密结合,不带有任何个人观点和倾向。

4.时效性。案例内容应符合当前实际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并能够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使用。

5.创新性。案例的选材和内容应该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附需要学生讨论的问题,给学生思考的空间,启发学生独立解决问题。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暑期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等活动,积极引导教师对接行业企业,开展案例库建设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统筹谋划,并于9月1日前,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打包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的案例资源,按照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联系人:刘楠楠、薛景兰

邮箱:ycxyjyk@sdycu.edu.cn

附件:教学案例库格式及体例参考

教务处

2023年7月21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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