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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吴兴浩等14名同学违纪处分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21 点击数:

工学院高职电气自动化技术2201班吴兴浩(学号:202202010798),该生于3月16日11:59在K楼前吸烟,对错误事实拒绝签字且态度不端正。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吴兴浩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9个月(2023年3月18日——2023年12月18日)。

人文学院高职新闻采编与制作2201班刘馨泽(学号:202202013952),该生于3月13日、21日、22日分别未履行请假正常手续,并累计旷课16学时。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刘馨泽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9个月(2023年3月25日——2023年12月25日)。

商学院高职市场营销2201班侯宇佳(学号:202202013595),该生于2023年2月13日至3月26日期间,累计旷课23学时。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侯宇佳同学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0个月(2023年3月28日——2024年1月28日)。

商学院高职市场营销2201班李一然(学号:202202013583),该生于2023年2月13日至3月26日期间,累计旷课25学时。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李一然同学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0个月(2023年3月28日——2024年1月28日)。

商学院高职市场营销2201班肖姝惠(学号:202202013590),该生于2023年2月13日至3月26日期间,累计旷课23学时。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肖姝惠同学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0个月(2023年3月28日——2024年1月28日)。

商学院高职市场营销2201班刘一婷(学号:202202013578),该生于2023年2月13日至3月26日期间,累计旷课23学时。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刘一婷同学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0个月(2023年3月28日——2024年1月28日)。

医学院本科护理学2104班李晏峰(学号:202101017874),该生于3月24日至28日未履行请假正常手续,并累计旷课14学时。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李晏峰同学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0个月(2023年3月31日——2024年1月31日)。

工学院高职工程造价2201班江宗键(学号:202202011247),该生在学院给予处分未解除期限内,累计旷课12学时。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第三章第二十五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江宗键同学记过处分,处分期限10个月(2023年4月15日——2024年2月15日)。

商学院高职工商企业管理2201班周泽彪(学号:202202011629),该生于4月11日未履行请假正常手续,夜不归宿。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条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周泽彪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2023年4月13日——2024年4月13日)。

商学院高职工商企业管理2201班张广旭(学号:202202011633),该生于4月5日未履行请假正常手续,夜不归宿。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条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张广旭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2023年4月7日——2024年4月7日)。

商学院高职工商企业管理2201班朱晓航(学号:202202014436),该生于4月5日未履行请假正常手续,夜不归宿。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条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朱晓航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2023年4月7日——2024年4月7日)。

学前教育学院高职学前教育2103班任堃慈(学号:202102012833),该生在处分未解除期限内,于3月30日未履行请假正常手续,夜不归宿。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任堃慈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2023年4月5日——2024年4月5日)。

音乐舞蹈学院本科舞蹈表演(中国舞方向)2102班董美华(学号:202101018116),该生于4月2日未履行请假正常手续,夜不归宿。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条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董美华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2023年4月5日——2024年4月5日)。

音乐舞蹈学院本科舞蹈表演(中国舞方向)2101班朱雨萌(学号:202101018081),该生于4月2日未履行请假正常手续,夜不归宿。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条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朱雨萌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2023年4月5日——2024年4月5日)。

山东英才学院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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