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史馆、党史馆馆藏资料和实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4    浏览次数:

各基层团委(总支):

2014年,我校文化中心成功建成,国史馆、党史馆已向全校师生开放。为进一步挖掘、搜集宝贵的国史馆、党史馆馆藏资料和实物,丰富史馆藏品,现广泛征集国史馆、党史馆馆藏资料和实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品内容与主题

资料和实物以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历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为主旨,重点反映资料和实物来源地的人文、历史、民俗及民族特色等方面内容。创作题材为工艺美术品、手工艺品、文化艺术品、旅游文化用品、民俗用品、服装服饰品、自然山水、革命传奇、建筑文化、民俗风情等,作品材质不限。

二、征集说明

1.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能够反映各个时期的国家和党的成就,体现中国人民的优良传统和拼搏精神。

2.提供资料时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姓名、时任职务。

3.对愿意将自己收藏的资料、实物捐赠给学校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对提供有重要价值的珍贵史料、文物者,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征集时间

2015年寒假

四、征集方式

交给二级学院基层团委(总支),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上交至校团委 。

五、捐赠奖励

1.凡自愿捐赠的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得到永久妥善保存。学校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院将提供方便。

2.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登记造册。

3.根据《山东英才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我校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参与社会实践,并修满1学分。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并提供有价值的馆藏实物学生视为社会实践成绩达标,得到1学分。

具体事项可咨询校团委办公室,电话88253132.

共青团山东英才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