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英才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评选表彰规定(修订)》(鲁英才人字﹝2021﹞9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优秀教师: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
2.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主要包括辅导员、专职书记、基层团委书记等。
3.先进教育工作者:职能岗位人员(含管理、工勤)。
4.师德标兵:从事一线教学教学工作的教师、辅导员。
二、推荐名额分配
各单位(部门)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部门)按评选表彰文件要求成立评选推荐小组,评选推荐本单位(部门)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2.候选人填写相应类别的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准备电子照片1张(工作照或生活照,网站宣传用,像素300万以上),文件命名方式:姓名+优秀项目名称,如:张三+优秀教师。
3.各单位(部门)对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于6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参评材料打包发送至教发中心邮箱jsfz@sdycu.edu.cn,邮件主题:单位(部门)+教师节评选材料。纸质表提交至南校区办公楼312。
4.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审核推荐结果,重点审核工作业绩表现、年度考核、教学及科研工作情况、学校贡献情况等,推荐结果报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四、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单位(部门)要根据附件1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对推荐人的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业绩表现、学校贡献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并根据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推荐名额进行评选推荐。如因单位(部门)审核不严格导致名额作废的,不再增补。
2.在推荐过程中,凡发现材料失实及有违反师德规定条款的,实行一票否决。
3.请严格按照时间推荐上报,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1.《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优秀外聘教师、师德标兵评选表彰规定》(鲁英才人字﹝2021﹞9号)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审批表模板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