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年度数据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数据采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和时限
(一)内容要求
采集任务设“院校篇”“专业篇”和“学科篇”三部分,其中院校篇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办学条件、思政教育情况、教职工基本信息、学生基本信息、学科专业基本信息6方面,专业篇包括培养过程、培养成效、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医学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6方面,学科篇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流、支撑平台5方面。共计17个方面、125个表单。
(二)统计时间
数据采集时间分为“时点”“学年”和“自然年”三类。“时点”除有特别说明外,一般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学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自然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虑学科数据为首次采集,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并在系统中按年度设两个数据表分别采集。
具体每个表单的时间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各表单的指标要求。
二、采集范围
1.专业采集范围
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内专业、目录外专业,以及已获批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纳入采集范围。2025年之前已停招且无在校生的专业,暂不纳入本次采集范围。
2.学科采集范围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或审批,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权的一级学科(军事学门类除外)均纳入采集范围。涉及专业学位相关信息(除招生和学位授予情况、境外交流情况、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外)按相近一级学科采集。
三、采集要求
(一)专业篇
1.教师成果原则上采集第一完成人。高层次教学研究团队采集负责人、教师出版专著采集第一著作人、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项目建设采集主持人;教学成果奖可放宽范围,采集成果前3-5名参与人。
2.学生参与完成的各项成果均可采集。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教师科研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获专业比赛奖励、专利/著作权授权、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均可采集,需标注学生排名;学生发表学术论文例外,仅限第一作者。
(二)学科篇
1.成果按“署名单位、产权单位、申报单位”认定。若成果无明确单位信息,则以成果完成时完成人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为准。
2.“平台”(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科研教学平台、国际学术组织与联盟)、“获奖”(科研获奖、艺术实践获奖)、“装备与标准研发”(重大技术装备、标准制定)等成果,文件或证书中列出的相关单位均采集(按照文件或证书如实采集参与单位数和本单位排序);其他成果仅限牵头单位或主要完成单位采集。
3.除表中另有说明外,对确属跨学科的成果原则上参与学科均可采集(须标注牵头学科)。
(三)一致性要求
“表2-1占地与建筑面积”、“表2-2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表2-3图书馆”、“表2-4图书新增情况”、“表2-5固定资产”、“表5-1学生统计情况”,以上表格数据应与学校当年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高基表)保持一致。“表6-6-9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应参照高基表对体质合格率的界定。
“表5-9应届本科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要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保持一致。
“表2-6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和“表2-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与《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保持一致。
(四)字段要求
1.“参与单位情况”采集格式为“参与单位数(本单位排序)”,如“4(1)”;若多单位同等贡献,采集格式为“参与单位数(-)”,如“4(-)”。成果涉及的完成单位、完成人若超过5个,可只采集前5个。
2.除另有说明外,“时间”均到“年月”;金额以“万元”为单位;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小数”保留1位。
四、任务分工
1.相关归口责任部门和教学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表(附件2)进行数据采集工作。填报前认真查看《数据填报指南》,分清楚表单、指标填报的时限是学年、时点还是自然年,同时查看各单位梳理的2024年度数据采集工作总结中所列问题,避免再次出现同类问题,确保指标理解到位、数据统计准确。
2.采集中,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表单,由第一责任部门进行统筹、审核、录入,其他部门积极配合提供数据。
3.教学质评办负责汇总、审核各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填报的数据,并按要求上报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平台。
五、日程安排
1.11月27日前:系统设置
教学质评办为各相关责任部门和教学单位设置登陆“山东英才学院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平台”(校内登录网址:http://10.37.117.143;校外登录网址:http://124.128.201.187/)的权限。用户名和密码,将发送至相关负责人OA邮箱。
2.12月8日前:基础数据填报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完成基础表单“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6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4-1校领导信息”、“表4-2管理人员信息”、“表4-3专任教师基本信息”、“表4-5其他教职工信息”及“表4-6校外教师(导师)信息”的填报和提交;
教务处完成基础表单“表5-1学生统计情况”、“表5-2本科在校生信息”、“表6-4专业基本情况”、“表6-5专业大类情况”、“表7-4开课情况”、“表7-10本科实验场所”及“表师范-10:师范类专业非本科学生数量基本情况”的填报和提交;
党政办公室完成基础表单“1-1学校概况”、“表1-2校区”的填报和提交;
医学院完成基础表单“表1-5临床教学基地”的填报和提交。
其他责任部门、教学单位同时采集数据,填报各自负责的表单,填报完毕后,在系统中先保存数据即可,待基础表单填报完毕,校验信息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3.12月17日前:所有部门完成本年度采集工作
填报单位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学质评办、科研处、招生就业处、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后勤处、图书馆、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医学院、工学院、商学院(国际学院)、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六、相关说明
1.请各责任部门和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日程安排和工作要求汇总、梳理、填报各项数据。
2.上传数据前,需提交材料:
A.需要批量录入数据的,可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无需提交电子版数据;填报内容为统计数据的,需提交电子版数据明细表;
B.涉及到《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育部教发【2004】2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第二类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所列指标的,相关部门需计算并提交所负责指标的数据;
C.分管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的《2025年数据采集填报说明》纸质版(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评办邮箱:ycpjb@sdycu.edu.cn,纸质版领导签字后交至办公楼305。
3.相关责任部门和教学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学质评办11月27日前发送至相关负责人邮箱。
4.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培训会议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娟娟,征艳珂;座机:18595268029,88251286;
英才学院数据采集QQ群号:432145006,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填报人员进群。
附件1: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2:山东英才学院2025年度数据采集责任分工表
附件3:2025年数据采集填报说明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