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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获赠一面天安门广场国旗

    作者:胡进来源:院办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8日点击数:

    7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与山东英才学院签署了《赠与天安门广场国旗的使用协议书》,我院获赠一面天门广场国旗。天安门地区委员会胡仁成主任、我院院长(党委)办公室孙玉香主任出席签约仪式。我院教职工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退伍战士胡鸿厚接受国旗。

    这面国旗旗号为1253号,为2010年9月21日在天安门广场国旗杆悬挂使用过的。9月21日正是山东英才学院1998年的建校日,适逢建校15周年,迎来这面国旗尤为珍贵。签约仪式结束后,孙玉香主任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学校教学督导组张少荣处长向天安门地区管委会赠送了学校画册和杨文董事长的著作《和儿子一起成长》。胡主任对山东英才学院重视内涵建设、办学成绩突出,成为全国就业50强高校给予高度评估,并表示愿为英才学院的爱国主义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在天安门广场使用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不仅为人民所敬仰,而且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特殊载体。我校始终重视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德育工作,多形式、多途径为广大师生提供条件、搭建学习平台。经过多次接洽联系,我校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达成签约意向。本次获赠国旗,对我校爱国主义教育和德育工作具有深刻意义,也是为学校十五周年献上的一份颇有纪念意义的礼物。我校将以此次授旗为契机,更加重视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加强学校的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编辑: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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