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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法学院院长宋保年教授为北校区辅导员作专题培训

    作者:郑田好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点击数:

    文法学院院长宋保年作专题培训

    辅导员听课现场

    为提高我院辅导员的法律素养,确保他们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树立良好的法律观念,合理规范学生行为,积极开展普法知识教育,按照北校区辅导员培训日程安排,文法学院院长宋保年教授于11月23日上午在北校区教学楼100教室为北校区全体辅导员做“高校大学生教育管理中的法律运用”专题培训。

    宋院长从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高校在学生管理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如何防范等三个大方面做了全面阐释,并结合精彩案例做了细致分析。他指出作为工作在高校第一线的学生管理人员,辅导员是高校思想工作的骨干力量,高校辅导员提高个人的法律素养和树立法制意识对学生具有示范和教育作用,对整个高校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改革也至关重要。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当下,他要求学院辅导员务必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自觉树立法制观念,严格规范管理行为,正确处理师生之间的关系。

    宋院长从事教育工作20余年,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同时兼任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济南市法学会学术委员,在刑法、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保险法等领域办案经验丰富,具有较深的造诣。

    本次讲座为全院辅导员规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给予了法律指导、为他们更合理、合法的处理班级事务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为我院建设民主、法治氛围浓厚的校园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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