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制度改革是学院2011年学院重点工作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人力资源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劳动关系管理实践对劳动合同文本进行修订,学院法律顾问、文法学院研究劳动法律法规的教师对劳动合同文本修订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6月17日,人力资源处组织劳动合同文本修订暨劳动关系管理咨询会,学院领导刘翠兰副院长、顾问赵喜臣教授出席,审计监察处李伟一法律顾问、学院工会代表、女工委员会主任张黎参加,同时还邀请文法学院宋保年院长,凌成明、郑本兵等两位老师参加,会上,凌成明老师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条款逐条讲解剖析,人力资源处全体教职工就日常工作中碰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向与会专家咨询。
7月7日,学院启用新的劳动合同文本与近三百名劳动合同到期教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是经过个人总结、单位审核并提出续聘建议、报经学院有关领导研究通过,征得教职工同意后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