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本科高校、高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自2007年国家开始对民办高校全日制统招学生实行资助政策以来,我院统招学生享有和公办普通学生同等待遇。每年我院受助学生约有1800人,受助金额约360万元。2010年以来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国家对助学金资助标准进行了调整,我省也实行了新的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原来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此次调整后,2010-2011学年我院共有1724名国家助学金受助者,受助金额由原来的315.8万元提高为437.7万元,与原标准相比,总金额增加了157.9万元。
目前,我院2010年秋季学期助学金已按照新标准全部发放完毕,2011年春季学期助学金将继续按新标准逐月发放,确保英才学子享受到最新标准的国家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