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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政策集中宣传月”

发布日期:2012-05-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市委宣传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姜大明省长在第12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宣传我省积极就业政策实施成效,进一步推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就业工作群众满意度,根据省就业工作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和“就业政策惠齐鲁”专项活动安排,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继续开展“就业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要求,把宣传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作为今年就业工作的主题主线,以“宣传积极就业政策成效、普及积极就业政策内容、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畅通积极就业政策落实渠道、提升积极就业政策效力”为目标,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为对象,进一步梳理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受众,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着力解决好部分就业政策落实难问题,通过集中宣传活动,实现政策普惠度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政策面对面·服务心贴心

四、宣传重点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姜大明省长在省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听取全省就业工作汇报后的重要讲话,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等最新政策文件,就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办理流程,以及本地在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方面制定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便民服务举措和就业创业成效。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政策便民“四个一”行动。以方便群众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为出发点,以畅通政策发布渠道、简化政策审批流程、改善就业服务环境为重点,推出“四个一”政策便民服务举措:一是制作政策便民公开卡。本着简洁实用、通俗易懂的原则,对本地现行积极就业政策进行梳理,统一制作政策便民公开卡,载明政策办理事项的名称、标准、流程、要求、时限、责任单位、服务电话,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摆放、免费发放。二是设立政策咨询便民电话。以县(市、区)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就业政策咨询便民服务电话,为用人单位和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投诉受理等电话服务。三是设立微笑服务“导服台”。结合开展“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实践活动,在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建立就业政策微笑服务“导服台”,对进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各类人员提供政策解答、业务咨询、告知提醒等人性化服务。四是建立在线就业服务平台。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和新生代劳动者年龄特点,依托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或就业服务门户网站,建立在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板块栏目的建设和管理运行,不断充实网站内容,加强更新维护,打造区域性的就业政策信息权威发布平台。鼓励各地采取开设微博等形式,加强在线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日”活动。确定6月16日为全省“就业政策宣传日”,以深入宣传积极就业政策内容、全面展示积极就业政策成果为主要内容,采取举办成果展演、设立咨询站点、发放政策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组织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宣传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就业政策的了解,增进对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成效的认识,提高就业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要通过邀请领导视察、开设媒体专栏等形式,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社会效应。

(三)开展“五查五看五提高”活动。在就业系统内部深入开展“五查五看五提高”活动:一是查政策规定,看本地现行就业政策是否符合中央、省里政策规定精神,提高政策待遇水平;二是查政策流程,看本地政策审批流程是否高效便民,提高政策审批效率;三是查政策落实手段,看本地政策落实是否采用就业政策与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政策落实信息化水平;四是查资金投入,看本地就业资金投入是否满足就业工作需要,是否按照实际进度拨付,是否符合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五是查政策效果,看是否存在政策不落实、落实不到位、进展不平衡的问题,提高政策落实质量。

(四)开展“就业政策万人评议”活动。以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判、衡量就业政策的标准,以评议政策落实效果、征求政策改进建议、优化政策经办服务为主题,按照满意、一般、不满意三个等次,组织万名城乡劳动者对就业创业政策公开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政策审批情况、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评议,同时征求对现行就业政策调整的意见建议。评议活动以市为单位组织进行,参评群众不少于1000人,各市可根据评议情况,对所辖县(市、区)评议结果进行通报。

(五)开展“四进四送”活动。一是开展就业政策进校园活动,以驻地高校、中等职业院校为重点,为在校学生特别是毕业年度学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基层服务项目政策和就业信息服务。二是开展就业政策进社区活动,以城市社区为重点,为社区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创业愿望的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政策和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维权、子女教育、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三是开展就业政策进企业活动,以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为重点,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开发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和人力资源服务。四是开展就业政策进乡村活动,以劳务输出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富集地为重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和岗位信息服务。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是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十周年。开展“宣传月”活动,是纪念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姜大明省长重要讲话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注重创新,加大投入。要把就业政策宣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融入就业工作全过程。要将“宣传月”活动与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相结合,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相结合,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充实活动内容,不断增强活动效果。要着眼于工作需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保障“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调度,确保成效。建立“宣传月”活动统计报表和通报制度,实行一周一报送、一周一通报,报送时间为每周的周四下午下班前。省厅根据各市上报及督查情况进行通报,逾期不报视为活动未开展。各市要加大活动信息报送力度,对各市、县(市、区)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厅将在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简报上进行编发。活动结束后,根据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市、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在年终考核时给予加分奖励。

请各市于5月25日前将“宣传月”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传真、邮箱)报送省厅。

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0531)86550728,邮箱:sdjyczb@163****

附件:“就业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周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