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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安全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4-02-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毕业生就业市场承办单位:

2004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举办日期将至,各项准备工作正按计划紧张进行。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毕业生就业市场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毕业生就业市场是倍受社会关注的大型群体性活动,其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参会学生和招聘单位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承办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领导,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个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

二、各单位制定就业市场举办工作方案,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要会同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方案要实、要细、要具体、要有针对性。方案内容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设施条件、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种应急措施等。

三、各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举办前,要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对市场场所和设备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主要场地、重要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卫生设施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注意防爆、防毒,防止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

四、各承办单位领导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毕业生就业市场安全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和有关方面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健全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安全防范体系,确保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组织工作安全顺利、万无一失,为建设平安山东做出新的贡献。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