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委托评审结果的复函》(鲁会学〔2025〕8号),经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我校财务处张静通过了高级会计师评审,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现将评审通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景老师:88252889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