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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05-11   来源:安全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26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8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应急管理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活动时间

5月11日至5月17日

(演练等相关工作可延长至5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1.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防灾减灾知识科普文章、视频、海报等内容。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分析和通俗易懂的讲述,向师生普及地震、火灾、洪水、台风等常见灾害的成因、特点、危害以及应对方法。(负责单位:安全管理处)

2.召开防灾减灾主题会议。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观看防灾减灾视频,宣讲防灾减灾知识;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工作例会向教职工宣讲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负责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二)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1.开展地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安全管理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分别指导南北校区二级学院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5月30日前在学生公寓楼组织开展地震、消防、防踩踏疏散逃生演练。(负责单位:各二级学院、安全管理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

2.开展防汛应急处置演练。安全管理处协同后勤处在南校区第一餐厅、图书馆车库、弘毅楼北门口、国际交流中心负一楼等南校区低洼地段开展防汛应急处置演练;北校区综合办公室在北校区南门口内侧、易湖东侧路段等低洼区域开展防汛应急处置演练。(负责单位:安全管理处、后勤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防灾减灾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对使用管理的区域、楼宇、设施设备安全和管理领域进行隐患排查,畅通疏散通道,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负责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宣传周工作,对标学校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活动方案,统筹推进落地。

(二)精心谋划,务求实效。广泛发动师生主动参与,丰富活动形式,确保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三)多维宣传,浓厚氛围。用好各类宣传阵地,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提升师生知晓率、参与度与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复盘总结,健全长效。活动结束后及时复盘梳理亮点短板,针对性整改提升;完善校园应急管理体系,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健全防灾减灾长效机制,筑牢平安校园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