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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4-15   来源:安全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增强师生员工国家安全意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学校《2023年安全教育演练实施方案》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4月21日

二、活动主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校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结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校安全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大力宣传普及新时代国家安全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加强和巩固学校阵地防线建设,推动大安全理念在学校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三、活动内容:

(一)使用教学楼、办公楼前LED屏幕播放宣传标语、视频。(负责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标语为:

1.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

2.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3.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4.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5.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可为。

6.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

7.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的神圣义务。

8.维护国家安全,共筑钢铁长城。

(二)使用学校官方“三微一端”等平台推送国家安全有关知识。(负责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三)组织开展一次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负责单位:各二级学院)

(四)组织师生观看“国家安全教育视频”(微信扫二维码),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做好观看学习记录。(负责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是学校的重要政治责任,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举措。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手段,拓宽活动渠道,加大对学生群体覆盖力度,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宣传内容要与中央精神充分契合、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确保方向不跑偏。

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统计填报《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月30日前报安全管理处(办公楼118室)存档,商学院、设计学院相关材料报北校区综合办公室存档。

工作联系人:吴朝阳15264180137。

附件: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

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